哼! 发表于 2018-8-22 15:16:23

HRmore平台专家伍诚笑老师(劳动关系)

客观形势重大变化的应用与应对:昨天一个HR朋友拿一份一审判决书向我咨询,看了一下,大概是单位说部门撤销给他调岗,他书面回复拒绝了。然后单位以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,他认为单位是违法解除的案子。最终法院判定单位并不属于违法解除。这个案子我看到后,告诉他你必输,输的点就在你书面回复了。
首先,让我们来看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法律是如何规定的: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,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。”由此可知,单位要想运用这条必须有两个点:1、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,2、和员工协商不成。具备这两点解除,那么就是因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解除,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,用这种方式解除赔付标准是N 1,因此很多单位为了规避违法解除员工2N的赔付标准,采取两害取其轻的方式,大多采用这种,至少少赔一半,而且还保险。
其次。让我们来看实践中单位如何操作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呢,司法实践中单位其实很难操作,因为他要证明两点,1、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。就这点来说就已经很难证明了。比如你单位内部组织架构变化,部门裁撤等,算不算呢。这个法官都有自由裁量权。除非你是因为有国家行政命令导致的或者的确是走破产,提前注销等法定原因。2、你要证明和员工协商,那么员工不和你协商怎么办呢,员工不搭理你怎么办呢。之前我就代理员工一起,当时法院都认定了客观形势的确发生了重大变化,但是单位没有和员工协商,所以判单位违法解除。
因此单位这个时候还是要用三封EMS的方法。
第一封告知企业因经济危机影响,导致业务萎缩,故部门裁撤。很遗憾你的部门被取消了。因此你的岗位取消了,请你交接工作限期,否则属于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,(经济危机大环境属于客观环境无需证明就好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。同时这里又设置了个套,只是让你交接工作而已,你不交接,那么单位可现在还没对你怎么样呢,你就严重违纪了。逼着你交接。同时也是虎口拔牙)
第二封告知请你到人力资源部报道。已看有否新的岗位安排给你,或者直接告诉你你的岗位因取消了,所以给你调配新的岗位。让员工签字。(这里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,这个博友咨询我的案子单位采用后者的方式,这里就是一个套了。因为如果劳动者签字拒绝,一般员工肯定会拒绝,而且会经过询问律师也好还是网上看法律条文也罢,都有一个误区,就是必须经过协商一致才能调岗。所以,一般这时怒气冲冲签上,我拒绝调岗,我要求按劳动合同办理或我要求继续履行原岗位等类似文字。在加上人事添油加醋说什么你签吧,你签上你拒绝,这样告诉单位你的态度,员工十有八九会签。而只要签字后,就代表单位和你协商了,单位和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证据单位就有了。因此这个博友就输在这点上了。那么今后如果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知道怎么办了吧,就是打死我也不签字,因为你没签一个字,离死亡就更近了一步。这也就是很多员工咨询我时我最长说的,从现在起打死都不要签字了。除非你问过我我让你签你在签)
第三封,很简单,因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解除。
综上:其实这个案子是单位又一次运用三封EMS的方式打员工,最终获胜的方式,而员工最关键点是千万不要签字。因为你不签谁也拿你没办法,这个和我之前讲的三封EMS辞退孕妇是一个道理。三封EMS的实质实际是一种思路,目的是1、降低单位恶意程度,2、一种有效规避员工反击的方式,3、严谨严密的思维方式。这种方式用在待岗等其他上也可以。登陆HRmore,更多伍成笑老师精彩课程资料抢先看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HRmore平台专家伍诚笑老师(劳动关系)